□通讯员 李艳修
本报讯 近日 ,商水县工商局查处一起涂改过期小食品生产日期案件,查获过期食品总计245件,涉案价值14600余元。
当日,工商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举报,称该县某超市销售的一些小食品已过了保质期,商家把食品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涂改后,继续销售。接到举报,工商执法人员遂对该超市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一批小食品的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有明显涂改痕迹,如: 浙江产某品牌泡爪生产日期为“2010年8月8日”,保质期12个月,涂改后的日期为“2012年1月”……据悉,此次工商执法人员共查获过期食品245件,涉案价值14600余元。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 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是为了让消费者判定食品的新鲜程度,然而,一些商家为了减少损失,就把食品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涂改后继续销售。食品过期,危害很大,原本控制在安全范围内的细菌群,可能呈几何级扩大,本不应存在的沙门氏菌、金色葡萄球菌等健康杀手也会乘虚而入,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