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文/图
周口市区大庆路大桥建成通车后,桥北西侧的周口颍河高中成了“黄金地段”。近日,有市民发现这所学校的教学楼正在装修,装修后的教学楼即将变成一家酒店,校园则被迁至学校原址的西侧。对此,有不少市民表示,学校应属于教育用地,将校园改建成了酒店,合法性令人质疑。
教学楼“变脸”!
3月22日,记者来到大庆路桥北侧。站在路边,记者看到工人们正在一座3层高的教学楼上施工装修,楼上“周口市帝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几个大字非常醒目。北面两座5层高的教学楼已被装修成酒店的客房,教室的窗户已经改成酒店的风格。记者在现场看到,楼道内还挂着未拆除的名人格言,有的房间内黑板也还没来得及摘下来。
在周口市帝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办公室,记者见到了该酒店的王经理。王经理告诉记者,酒店是他和该校校长共同开发的。酒店大楼确实曾是学校的教育用房。将教育用房改为酒店客房是否拥有合法手续?王经理称,他不知情,要等校长胡秀荣(音)回来后才能详细回答记者。王经理让记者回去等电话,等胡校长回来后,会与记者联系。
学校变酒店合法?
22日,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科负责人刘东明告诉记者,他们目前还没有接到周口颍河高中变更土地用途的相关手续。
当天下午,胡校长找到记者后表示,学校把原来的校园改成酒店手续齐全合法,并向记者出示土地证和一份周署土字(1994)第36号的文件,该文件标题为“关于周口地区新兴实业公司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文中提到:“经审查,行署同意原周口安康医院在市北郊乡康店行政村耕地2.352公顷出让给周口地区新兴实业公司使用,出让年限40年。”文中还提到:“并按照出让合同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监督土地受让人开发、利用和经营土地。”记者看到,胡校长出示的土地证上,土地使用者一栏显示“周口颍河高级中学”,用途栏显示为“教学”,发证日期为2000年10月16日。
23日上午,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李诚看过胡校长出示的土地证和文件后称,从胡校长提供的这两份手续中,看不出学校改成酒店是否合法,需要看的是学校的出让合同。如果合同表明此地仅用于教学,将学校改为酒店就属于违规。李队长表示,将派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25日上午,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前往现场检查,并下达了调查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在26日前出示其合法手续。
27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叶队长,询问调查结果。叶队长告诉记者:“根据调查的结果,原颍河高中改为酒店已成为事实,属于私自改变用途,已经违法违规。目前,我们责令其停止施工,并立案查处。下一步,市国土资源局将按照执法程序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律师:私改学校用途属违规
周口颍河高中把原址改建成酒店,在原址西侧另建新校,是否合法?对此,有律师表示,学校私自改变学校建筑物的用途,涉嫌违法违规。律师告诉记者:“私自改变学校建筑物的用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相关规定。无论是教育用地,还是教育楼宇建设,国家对其都有明显的政策倾斜,不仅拿地成本小,而且政府部门给予了一定的财政投入。如果学校方面以教学经费紧张为由,通过出租给社会资本的形式,将其变成完全商业化的设施,不仅减少了成本,而且可以藉此绕过很多手续和程序,规避相关的法律制度。”
律师表示,该做法不仅会在不同程度上对其他同类市场主体构成实质上的不公平,而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土地财政收入、税收等国有资产的变相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