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都网友“城管局来了”
3月21日下午,一场中雨把六一路小学门口的六一路和育新路给泡了,本就不宽的马路,路口两边的摊贩和小吃街的商户先占去了一半路面,高年级晚放学10分钟,高年级孩子的家长和已经接出孩子的低年级家长被堵在不宽的路面上,小吃街的下水道溢出污水,把家长、老师和孩子的鞋子灌了个透。
六一路小学距市委也就几百米,每年有4000多学生,就这样上下学都难。请还孩子们一条干净畅通的马路!
龙都网友“圈圈叉叉”
昨天晚上,九点多了,回家的路上,看见一个卖菠萝的。大喇叭吆喝,五块钱俩。我觉得挺便宜的,人家大晚上的还不回家,也挺不容易,就买了两个。路边没什么灯光,买的时候也没注意,回家才发现,其中一个已经坏了一大半。一个菠萝,你至多占我两块钱便宜吧?对我来说,没什么,但这种做法,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龙都网友“我的风格”
今天读报,偶然看到《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后80”农民工渴望“非物质关怀”》,才知道有“后80”这种说法,知识常学常新啊!
龙都网友“绵绵心语”
周口市区人民商场西侧的牲口市街菜市场北段有一家穆记包子店,百货大楼西侧剪股街路西有一家大肉包子店,两家蒸包子竟用塑料编织袋(俗称蛇皮袋或鱼鳞袋)当笼屉布。据了解,普通塑料编织袋的制作原料一般是聚苯乙烯,是一种致癌的物质。当温度超过65℃时,就会产生二恶英等有毒物质。二恶英是一种含氯化合物,它在已知有毒化合物中毒性最强,而且是难以分解的致癌物。用塑料袋当笼屉布,在蒸包子的过程中,塑料遇到高温产生的有害物质很容易进入包子中,从而进入人体,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
馒头包子店用塑料编织袋当笼屉布,《周口晚报》也报道过,很多网友、群众也反映过多次,但是,就是没有任何部门、任何人,去监管去过问,岂非咄咄怪事?周口市、区的食品监管部门职责何在?
按照食品法的规定,生产及销售食品时,必须用食品级包装材料,塑料编织袋等材料是严禁使用的。
龙都网友“我的风格”
带孩子去学校交费,被校方要求在大额面值的纸币上写姓名,理由是防止假币、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当时没有多想,就照做了。回家后,却突然想到,在人民币上写字,是不是犯了法?
龙都网友“细民”
五一路与交通大道交叉口南200米路西,有一驴肉馆,天天当街杀驴,附近一高初中部与六一路小学的孩子们上学放学都在围观,磨刀霍霍,驴声哀嚎,血腥残忍,孩子们脸上也是惊恐不忍。
当此周口市各有关部门开展中心城区治理的时候,希望有哪家“相关部门”出面管管,让孩子们少见一些血腥,也算积德行善。拜托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