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以低价买回迁房为诱饵,诈骗160余人(次)7800余万元。北京最大的回迁房合同诈骗案3月26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董静被判无期徒刑,其余4名被告分别被判处8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4年年底至2008年12月间,董静单独或分别伙同冯伟、郭辉等人,虚构能以“置换”方式购买到崇文区广渠门危改小区的回迁房、帮助购买西城区桃园危改项目回迁房等,吸引了大批被害人。之后,他们以嘉晖公司和荣诚睿丽公司的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委托购房协议书》或订立口头委托购房合同,骗取160余人(次)的购房款共计7200余万元,骗取中介费、信息费等共计600余万元。
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间,郝超英、赵云在明知董静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为其出谋划策、提供隐藏处所等,帮助董静逃匿于海南省海口市。
最终,法院判处董静无期徒刑、冯伟有期徒刑8年、郭辉有期徒刑6年、郝超英和赵云分别被判有期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