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马治卫
本报讯 本报4月13日以《农家餐馆抢滩颍河路》为题,整版报道了颍河路边农家餐馆不顾公众利益,把餐桌公然摆到绿化带内的现状。报道刊发后反响强烈,不少网友在中华龙都网论坛发帖讨论。网友们在列出颍河路农家餐馆“四大罪状”的同时,还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质疑。
网友列出颍河路餐馆“四大罪状”
4月13日,网友“草原疾驰”看到本报报道后,在中华龙都网论坛民生关注版块就此事发起讨论帖,很快引来众多网友热议。
网友“三川小可爱”的发言直言不讳,“为《周口晚报》关注民生的做法感到欣慰。然而,我刚办事经过颍河路,看到路边的饭店仍在营业,而且生意十分火爆,肆意占用绿地,车辆停得到处都是,看上去十分令人气愤。”他认为,这里的农家餐馆最少有四宗罪:
“其一,破坏周口形象罪。因为颍河路作为我市倾力打造的形象路,处处显示着周口形象,而车辆四处跑,垃圾到处扔,尤其是在公园里猜拳,吆五喝六的,这能代表周口市民的素质吗?实在不敢恭维。
其二,污染罪。看看沙颍河岸边的个别地方垃圾成片、纸屑满地、污水横流,不但污染环境,污染河流,也污染市民的视觉。
其三,破坏公共秩序罪。就说停在路边的公车吧,公然挂着单位的牌照,还有一些是管理部门的,横七竖八地停在路边,严重破坏公共秩序。
其四,漠视法律法规罪。相关部门对规范公园环境秩序作出了明确规定,(农家餐馆)对这些法规不但漠视,而且我行我素,公然对抗,这不是漠视法规是什么?”
网友直指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
网友“周口商桥”说,“别的不说,我去吃过两家,价格还不便宜,味道还可以,就是位置选择得有点不雅,特别是把厕所直接建到(河道旁),(污水)排放河里,希望相关部门去看看。”
“世事弄八”、“都市凡人”等网友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应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加大执法力度,不要只喊口号,不干实事。
看了“三川小可爱”的发言后,网友“浮生若茶”表示,既然农家餐馆抢滩颍河路有破坏周口形象罪、污染罪、破坏公共秩序罪和漠视法律法规罪等四宗罪,那么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应该也有几宗罪吧:监管不力,不作为,失职、渎职罪?
网友“关注河南”也不客气地指出,“有关职能部门吃人家的特色菜了吧?报纸都报道了,也没人吭声。吃人家的嘴软啦!别和大家说你们不知道,也没接到市民反映,说这都老套了……你们还不如说,准备去查,谁知道媒体先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