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臧秋花 实习生 郑博
本报讯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13个铬超标的问题胶囊药品暂停销售和使用。昨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家药店,均未发现问题胶囊药品出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4月16日,他们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药监局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采取措施,保证广大市民的用药安全,全市药品批发企业、药店和医疗机构先开展自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生产问题空心胶囊的企业或非法窝点,市民可拨打电话12331举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4月17日上午,在周口市区八一大道与新闻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药店,记者说要买治拉肚子的药,老板拿出一盒通化颐生生产的“炎立消胶囊”。记者仔细看了一下包装盒上的生产批号,发现这盒药品和网上公布的问题胶囊药品不是一个批次的。听记者说胶囊的药品现在金属含量铬超标、不能吃,老板解释:“药片比较贵,胶囊便宜些。就是因为存在利益,好多厂家才会生产出有问题的胶囊药品。”
记者走访七一路与工农路上的几个大药店时,每当记者说要买阿莫西林和诺氟沙星胶囊,营业员都会拿出好几种不同厂家生产的阿莫西林和诺氟沙星胶囊,但记者未发现有网上公布的问题胶囊药品。
一家大型药店的店长介绍:“我们16日上午接到公司下达的通知,停止销售国家药监局网上公布的13类不合格胶囊药品,目前市区所有分店已将‘黑名单’中的胶囊药品全部下架暂停销售,并用药效相同或近似的药品补充上架。”
记者在几个私人卫生室走访了解到,由于阿莫西林和诺氟沙星是常用药,许多卫生室都使用过四川蜀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这两种药品,其中一家卫生室的医生告诉记者:“由于四川蜀中的阿莫西林和诺氟沙星胶囊相对其他厂家的药品,疗效不是很理想,我们今年早些时候就换成其他生产厂家的药了。”
相关链接:胶囊装的药物,一般都是对食道和胃黏膜有刺激性的粉末或颗粒,或口感不好、易于挥发、在口腔中易被唾液分解,以及易吸入气管的药。这些药装入胶囊,既保护了药物药性不被破坏,也保护了消化器官和呼吸道。去掉胶囊壳可能会造成药物流失、药物浪费、药效降低。另外,有些药物需要在肠内溶解吸收,胶囊是一种保护,保护药物不被胃酸破坏。
另附:13个铬超标药品名单
药品名称 生产企业 产品批次 铬含量
脑康泰胶囊 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1108204 39.064mg/kg
愈伤灵胶囊 青海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1008205 3.46mg/kg
盆炎净胶囊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10201 15.22mg/kg
苍耳子鼻炎胶囊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10903 17.65mg/kg
通便灵胶囊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20100601 37.26mg/kg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 20111203 10.48mg/kg
抗病毒胶囊 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091102 3.54 mg/kg
阿莫西林胶囊 四川蜀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20101 2.69 mg/kg
诺氟沙星胶囊 四川蜀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0911012 3.58 mg/kg
羚羊感冒胶囊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901 4.44mg/kg
清热通淋胶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1007 87.57mg/kg
胃康灵胶囊 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1003 51.45mg/kg
炎立消胶囊 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0601 181.54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