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金月全
本报讯 负有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娄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通过与妻子刘某协议离婚,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到妻子的名下,以此来逃避执行。在扶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调查下,其骗局最终被识破。
家住扶沟县某乡的田某与娄某、吕某为多年朋友。两年前,娄某在郑州做生意,因缺乏资金,在吕某介绍并担保下,田某借给娄某6万元现金,娄某用一套住房作为抵押,约定45天偿还,并按同期银行利率偿还利息。
一年过去了,娄某却以种种理由推脱不还款;田某找吕某协商,吕某一改当初担保时的承诺。无奈之下,田某一纸诉状将娄某、吕某诉至扶沟法院。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原为朋友,法官坚持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娄某于2011年12月31日前偿还借款6万元,剩余1万元利息于2012年1月30日前付清,吕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今年1月 30日后,娄某、吕某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3月8日,田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娄某、吕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查询发现二人均无财产可供执行。期间,田某向法院提供可靠信息,称娄某在郑州某小区有住房一处,执行法官遂驱车赶往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准备依法查封被执行人娄某的该处房产。
经查询,娄某已于2011年12月以离婚析产为由,将该处房产过户给刘某。当执行法官赶到原属娄某的住房时,见到了刘某,刘某辩解已与娄某离婚,娄某的事与其无关,拒不配合法官的工作。
娄某转移房产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其电话联系,从情、法、理多角度全方位做工作,希望娄某能认识到错误,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同时也讲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后果。但娄某多次以工作忙为由搪塞推诿,与执行法官“躲猫猫”。吕某也不配合法院的工作,使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经扶沟法院合议庭合议决定,执行法官前往郑州“缉拿”娄某。4月16日,执行法官在郑州某饭店依法将娄某抓获并将其拘留。期间,娄某认识到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让家人协助履行还款义务。吕某得知后,迅速偿还了剩余欠款。
线索提供 高静 鹏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