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臧秋花
本报讯 近日,记者在市卫生局获悉,我市将实施新农合住院费用总额预付制度。“总额预付”就是根据当年新农合统筹基金总量,测算年度统筹基金预付总额,以收定支。每月初按当月预付额的90%预拨医疗机构作为新农合医疗的报销基金。若实际发生费用超支,超支部分由统筹基金按不高于30%的比例承担,其余由医院自己承担。也就是说医院提前拿到大部分新农合资金,当月花费超支的话,超支部分的30%有统筹基金承担,剩余的有医院自己承担。
据悉,总额预付制度将于5月1日在县、乡医疗机构正式实施,6月1日,省、市级医疗机构也将全面实施。根据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意见的规定,市级医疗机构预付总额的增幅将控制在10%以内,县级医疗机构控制在20%以内,乡级医疗机构则控制在15%以内。预付总额基金实行“按月预拨、年终结算”的支付方式。
据了解,新农合农民在看病就医的过程中存在“小病大治、没病也治”的现象,这种过度医疗、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趋利现象普遍存在。为了提高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效益,提升参合人员的收益水平,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这一制度实施后,我市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医院看病、做检查时,医生“开单”可得“掂量掂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