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洪涛
通讯员 高博
本报讯 双胞胎不少见,“孪生”驾证有点奇。5月23日,太康县交警在执勤中查获一起涉嫌伪造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一名农用车驾驶员套用他人驾驶证,在法律面前栽了个大跟斗。
当日10时左右,太康县交警大队民警在106国道执勤期间,民警刘峰、滕海亮查处了一辆车牌号为豫P××××的中型货车。当他们检查驾驶员黄某某的驾驶证时,发现其持有的是C3驾驶证。按照规定,驾驶员持C3驾驶证不能驾驶中型货车。民警当场开出了处罚通知书,并教育了黄某某。
当日11时许,民警又查处一辆违章农用车,当他们检查农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时,发现此人驾驶证上的姓名一栏填的也是黄某某,和此前被处罚的中型货车驾驶员的名字一模一样。
“两个驾驶证上的信息一模一样,而且同是C3驾驶证,这其中肯定有猫腻。”民警立即返回太康县交警大队,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和人口信息平台查询,发现农用车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为假证,他套用的是中型货车驾驶员黄某某的驾驶证。当民警拿出中型货车驾驶员黄某某的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后,农用车驾驶员终于说出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并承认了套用他人驾驶证的违法事实。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