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5月23日从辽宁省纪委获悉,辽阳灯塔市大黄二矿“3·2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已经结束,辽宁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依据有关规定,对19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灯塔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敬大行政记大过处分,建议免去其灯塔市委副书记并依法免去其灯塔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给予灯塔市副市长张宏伟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依法免去其灯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2012年3月22日,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大黄二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2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00万元。
辽宁省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有关人员的责任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