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5月27日,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同学(化名)的父母给郸城检察院送去了一面写有“检察官释仁爱 学生重获新生”字样的锦旗,以表达对检察院的谢意。
2011年1月5日晚,该县某中学学生李同学因琐事与同学周某发生口角,晚自习后,李同学约了几名好友,在学校操场殴打了周某,造成周某轻伤。
今年2月,郸城检察院检察官沈劲松办理该起伤害案时,通过深入了解得知李同学家住离郸城县城较远的农村,父母常年外出打工,因为平时缺少家庭管束,造成了他孤僻乖张的个性。为挽救李同学,沈劲松专门向院领导汇报了此案,并专门邀请该院政研室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崔梅为李同学进行了心理疏导,以帮助他正确对待挫折,学会自我调节情绪、遇事不冲动。
经过沈劲松等人的协调,李同学主动向周某道歉,李家给予周某经济赔偿。周某及其家人原谅了李同学。
由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经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李同学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日前,李同学已重新回到了课堂。
线索提供 张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