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时政要闻
 
 
 
2012年5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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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体通缉令”引社会争议 教育部回应——
政府公文不宜用“淘宝体”

  本报综合消息 针对时下流行的“淘宝体”、“甄嬛体”以及最新的“舌尖体”用语,教育部语信司副司长田立新5月29日上午表示,政府公文不宜用“淘宝体”。

  

  “淘宝体通缉令” 引起社会争议

  

  记者5月28日上午从教育部、国家语委举行的“2011年度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发布会上获悉,“淘宝体”不仅成为年度十大新词语,而且在应用中引发了诸多争议。

  比如2011年7月,南京理工大学给新生发送了“淘宝体”录取短信:“亲,祝贺你哦!你被南理工录取了!”此外,上海徐汇警方去年还在微博上发布了“淘宝体通缉令”,这一做法当时就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当时就有观点认为,这种表达形式模糊了警察与罪犯的界限,消解了司法的严肃性,使庄重的执法带上娱乐化色彩。

  回应

  公文用“淘宝体”难体现严肃性

  

  对于去年以来越来越流行的“淘宝体”、“甄嬛体”以及最近流行起来的“舌尖体”问题,教育部语信司副司长田立新表示,“淘宝体”的出现,反映了社会生活,也被更多的年轻人喜欢使用。

  但田立新表示,从教育部及国家语委角度看,政府部门在发布一些公文、公告时不宜使用“淘宝体”。

  田立新表示,政府在公文中使用“淘宝体”,不利于体现公文的严肃性,应慎重使用。

  对于今年高考规定使用规范汉字语言答卷的问题,田立新同时表示,高考作文规定必须使用规范汉字语言答卷有法可依。

  田立新表示,一些学生通过使用不规范字体写作文,有获得高分的极个别案例,也有低分案例。

  (王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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