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保彰
本报讯 一年前,沈丘县北城办事处村民张某和李某因废荒地上栽树发生争执,后张某将李某告上法庭。案件审结后,李某因没有履行补栽6棵树苗的义务,近日,沈丘县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2011年4月11日,沈丘县北城办事处村民张某在自家的废荒地边上种了6棵杨树苗。次日,他发现树苗全部被人拔掉,扔在路边。后来,张某得知此事是其邻居李某所为,便找李某理论,但李某称之所以拔张某种的树苗是因为树苗影响了自家小麦生长。二人因话不投机,厮打在一起。事后,张某将李某告上法庭。
沈丘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现场了解,发现张某的废荒地在南,李某家的麦地在北,中间有路相隔,因此张某在自家废荒地上种树并不影响李某家的小麦生长,遂依法判决李某在2012年植树节当天为张某补种6棵杨树苗。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拒不执行,沈丘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李某行政拘留15日。
线索提供 李克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