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没想到包装得好好的烧鸡差点要了我两个孩子的命。”6月10日,说起自己两个孩子食用了在超市购买的袋装烧鸡后,双双中毒一事,市民顾先生仍然心有余悸。据悉,经工商人员调解,顾先生获赔1.48万元。
5月24日,顾先生拨打12315,称5月13日他的母亲在周口市区某量贩购买了一袋烧鸡,5月14日自己的两个孩子食用后,均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孩子住院后,他与量贩就赔偿一事进行了交涉,但该量贩只愿意赔偿孩子的医疗费用,不愿意作出其他赔偿。
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耐心调解,近日,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该量贩除支付顾先生两个孩子6800元的医疗费外,还一次性赔偿现金8000元整。
线索提供 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