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文/图
本报讯 7月21日9时许,周口市区常青路与交通大道交叉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摩托车追尾商务车,事故造成商务车轻微损伤(如图)。民警提醒市民,行车时注意保持车距。
“前面路口是红灯,我的车就停下了,随后就听到车后一声巨响,一辆三轮摩托车撞上了我的车。”商务车驾驶员说。记者在现场看到,三轮摩托车上载着很多货物。三轮摩托车驾驶员称,是自己没刹住车,才撞上商务车。
事故发生后,商务车驾驶员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并疏导交通。市交警支队事故科民警卞建华介绍:“车与车之间应该保持一定距离,一旦前方车辆遇见紧急情况,后方车辆才能有效避免追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