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马治卫 通讯员 胡中州
本报讯 青蛙是国家禁止捕杀的省级保护动物,但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人把青蛙肉当作补品或美味佳肴,导致一些商贩大肆捕杀青蛙。7月24日、7月26日,商水县森林公安局连续查获两起贩卖青蛙案。医生提醒:青蛙肉危害人体健康,市民不要盲目食用。
7月24日7时许,接到群众举报后,商水县森林公安局在该县备战路南段,查获了100多公斤青蛙。7月26日,又有群众举报,称该县白寺镇韩庄村韩某在家中非法收购青蛙。接警后,商水县森林公安局迅速赶到韩某家中,当场查获青蛙50余公斤。随后,民警将查获的青蛙进行了放生,并对当事人作出了处罚。
青蛙肉又称田鸡肉,不少人把它当成美味佳肴。对此,医生提醒市民,青蛙肉危害人身体健康,为忌食之品。其原因如下:1.青蛙的冬眠是在泥土里度过的,历时半年多。复苏后,其体内带有多种病毒细菌,虽经烹制也不能完全消除。2.现在庄稼施用农药较多,青蛙常吞食带有农药的害虫。人再食用之,农药残毒又会通过食物链毒害人体。3.青蛙体内藏有一种叫双槽蚴虫的寄生虫。人吃了带虫的青蛙后,双槽蚴便寄生于人的皮下和肾脏周围,产生一种使这些组织局部浮肿或脓肿的液体。如侵入眼球,可引起角膜溃疡,视力减退,严重的甚至导致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