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为招徕顾客,西华商户王某擅自印制、使用奥运标志做广告,于8月3日被该县工商局立案查处。
当日,工商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发现商户王某在其经营的服装店门楣上挂出了“在本店消费满100元,送奥运纪念物一个”的广告条幅,上面印有奥运五环标志,用于赠送顾客的毛绒玩具上粘贴有“伦敦奥运2012”等字样。由于不能提供相关授权许可证明,工商执法人员认为王某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遂依法对其立案调查。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线索提供 崔建 陶中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