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8月5日,市民崔女士在周口市区五一路某服装店买衣服时,自行车丢了。她看到商店门前有摄像头,就让老板帮她调取监控,却被告知“那是吓人的”,里面没主机。记者据此对市区部分路段商店暗访发现,90%以上的监控摄像头可以使用。律师介绍,商店摄像资料可作为法律依据。
装监控,有效震慑偷盗者
目前,出于安防的考虑,商店、餐馆安装监控摄像头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这样一来,甚至在某些区域可能出现多个摄像头,实现了360℃无缝隙监控,它不仅提高了商店本身经营的安全系数,更有效地预防了犯罪行为的发生。
个体户王经理5年前开了个精品店。由于精品店商品物件小,经常发生被盗事件,因涉案金额小,即使民警介入调查也很少追回损失。同时,商店门前人流量大,顾客的自行车放在店门口也经常被盗。随着电子信息的普及,王经理在前年花费5000多元配置了一套监控设备,果然,每年商品、顾客自行车被盗案件极少发生。王经理讲,商店装摄像头的主要目的是震慑犯罪,基于商业道德和法律规定,没有警方调取,他们从不泄漏客户隐私。
经暗访,大多监控可用
记者在市区五一路、新华步行街、八一大道、七一路和周口荷花市场各选择10家门前装有摄像头的商店进行暗访,发现90%以上的监控摄像头可用,而且都是24小时监控。随后,记者在人流量较为密集的其他路段发现,监控摄像头安装也非常普遍。其中,七一路各专卖店、步行街各服装店安装的监控设备最为专业,有的能清晰地看到门外地上的纸片。
然而,确实有个别商店因监控设备老化而没有及时修复,有些因店面转让新业主不愿意使用监控设备,导致门外监控摄像头依然存在,而店内却没有主机。
针对此情况,河南奉献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杰表示,随着电子信息的普及和发展,法庭对证据采信范围逐渐扩大,比如个人录音取证、个人视频取证、个人通话记录取证都纳入了有效证据范畴。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发案件大多数采用了视频监控指导侦查方向和作为立案证据。所以,商店监控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使用,它能及时、有效保护人民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