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馨 刘艳霞
本报讯 根据国家发改委、卫生部“新一轮”卫生项目建设统一部署,今年,我市启动中央投资卫生建设5个专项、25个项目,包括1个县级医院建设项目、21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1个儿童医院建设项目、1个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1个艾滋病定点医院建设项目。这是近日记者从全市2012年中央投资卫生建设项目启动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2008年,中央扩内需、保增长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卫生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医改总体方案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强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县级“三院一所两中心”和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有效缓解了广大群众看病难、住院难的问题。这4年,是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历史上最快的时期,也是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和投资强度最大的时期。我市已先后分6批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装备项目2710个,累计投资9.6亿元,新增建筑面积80.8万平方米。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十二五” 医改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为确保2012年中央补助我市卫生建设项目尽快推进,以及2011年中央投资卫生建设项目加快进度,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各县市区要继续坚持“项目带动战略”,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发展规划和思路,加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各县卫生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管理责任制,形成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卫生部门要积极联合其他部门,按照医改的总体要求,规划先行,大力推进科学决策。相关单位要依法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加强质量控制,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安全监管,做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工作。卫生部门要主动联合发改、财政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2008年以来启动的所有卫生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于迟迟不能开工、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必要时采取逐级约谈部门、项目单位的领导,了解详细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各地要切实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及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全部项目在2012年9月底之前开工建设,对于逾期仍然不能开工建设的,按照省卫生厅要求坚决收回项目资金,对项目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