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本报讯 8月18日下午3时许,在周口市区太昊路与交通大道交叉口南发生一起事故,肇事的摩托车逃逸,电动车车主胳膊大面积擦伤。
“我骑着电动车在太昊路从南向北走,一辆摩托车从后面冲过来,把我撞倒了。”电动车车主说,“骑摩托车的是名男子,当时摩托车速度非常快,我摔倒后他也摔倒了,然后他扶起摩托就跑了。”民警在讯问中还得知了摩托车的车牌号。
事故民警介绍:“只要有车牌号,我们就能很快找到车主。”同时他还提醒广大市民,发生小事故,切莫逃逸,应及时拨打电话,保护现场看护受伤人员,防止受伤人员二次受伤。“就如这起事故,本来事就不大,摩托车驾驶人给电动车车主看病就行了,事故发生后摩托车驾驶人逃逸,这就构成肇事逃逸。我们查获摩托车驾驶人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处以重罚,如吊销驾驶证、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