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曝光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被执行人”活动成果,保持对规避执行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决定,对第二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予以曝光。被曝光的被执行人必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拒不履行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