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范小静
本报讯 近日,周口市区街头随处可见“沙特国际健身会所”的广告宣传单。广告宣传单上的国旗上赫然印着“沙特国际 为奥运加油”(如图)。据了解,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旗的行为违法。
“国旗出现在广告上,并且国旗上印有‘沙特国际 为奥运加油’字样,这一行为是否违法。”细心的市民朱先生为此打通本报热线提出疑问。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咨询了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的相关负责人,被告知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国旗的行为违法。
根据宣传单上的健身热线电话,市工商局商标广告科科长余卫东联系了“沙特国际健身会所”的相关负责人王艳,责令他们停止发放宣传单。
相关链接:《国旗法》和《广告法》中均有明确规定:国旗、国徽、国歌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违反该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