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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方
9月3日上午,深圳一名区姓男子携4把刀具在深圳鹏程医院耳鼻喉科砍伤4名医护人员及保安,其中伤势较重的2名医护人员已分别在深圳市人民医院和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了手术治疗,目前均无生命危险。
又见暴力。今年3月份,“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被杀”事件发生后,卫生部曾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好内部治安保卫职责,确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得到保护。卫生部的表态在当时曾引起舆论喧嚣,喧嚣过后,事实是,医院里的摄像头、监控器、配备安保人员,依旧没能完全保护“白大褂”的安全。深圳的这起发生在医院里的暴力事件再次让人震惊。
经常看到的情况是,每每发生这样的悲剧后,“医患纠纷”、“医患矛盾”就像是一块桌布一样被铺在了桌面上,反思“残害医护人员”的根源,几乎都是在这块桌布的背景下进行的。凡事考虑它发生的社会背景不能说完全有错,但如果动辄就把社会背景放在第一位,顺序颠倒并不有利于事件反思。
暴力就是暴力,无需过多地牵扯“医患关系”,更没必要拿“医患关系”为暴力事件开脱责任。“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生被杀”事件中,被害实习医生王浩其实跟病人的诊治过程没有关系,“医患纠纷”又从何谈起?
大多时候,谈及“残害医护人员”的暴行时,牵扯出“医患关系”或“医患矛盾”的大背景,无非是想说,“残害医生”也是被逼的,如果没有那么多矛盾,如果“医患关系”能够和谐,哪里还有暴行发生?如果是抱着这样的逻辑来认识“残害医生”的事件,那么不妨反问一下自己,社会背景固然是复杂的,可是如果连简单的暴力行为的性质都无法认清楚,又如何去认识复杂的社会背景呢?
不只是在反思“残害医生暴行”中,太多时候,我们已经习惯了去反思行凶者行凶行为发生的社会背景,而没有意识到动辄反思社会背景,许多时候其实是文不对题。杨佳案如此,内蒙古越狱犯如此,即便是在周克华一案中也有类似情况发生。反思社会背景,还原行凶者的立体化人生,这算是一种进步,但是必须警惕,当对社会背景的反思超越了对暴力本身的反思时,暴力就有可能被美化,甚至有可能被找到“合理化”的出口。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局面,说白了,还是因为很多人心里有意无意地抱着“体制原罪论”的心态,把什么都归咎于体制,归咎为环境,唯独少了具体的批判和个案的关怀。即便是抱着“体制原罪论”或者“环境归咎论”的心态,可曾想过,这些悲剧个案中受害者的家人难道不是普通人吗?既然都是普通人,他们凭什么又要为体制原罪或者环境埋单?
许多时候,对普通人暴力行为的“再认识”中,条件反射式的“体制原罪论”、“环境归咎论”,只是迎合了一些社会情绪罢了。冷静下来的时候会发现,它们显得是那么不合时宜,甚至比“忽略社会背景”的认识还要冷血,因为社会情绪永远都不是化解社会矛盾的利器。
再往远了说,承认社会矛盾所在,但凡事当前,“先问真假,再说是非,后论利害”的顺序不能颠倒。如果我们一再强调“体制原罪论”或者“环境归咎论”,有意无意为普通人的暴力开脱,那么所有的社会矛盾可能都将成为一笔“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