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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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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警严查高速公路
凌晨2时至5时长途客车必须“睡觉”
发现客车交通违法行为 市民举报可获200~500元奖励

  □晚报记者 朱东一 

  

  本报讯 陕西省延安市发生的“8·26”特大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昨日,记者从周口市高速交警支队了解到,为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3日起,我市在凌晨2时至5时对高速公路进行严查,仍在这个时段行驶的长途客车将被强制休息。

  据市高速交警介绍,按照国务院规定,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应停止运行,但仍有相当多的长途客车未执行这一规定。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高速交警集中警力,在收费站对凌晨2时至5时进入辖区高速公路的所有长途客车进行登记、告知。一旦发现长途客车在凌晨禁行时段行驶,巡逻民警将强制把车带到服务区休息或引下高速。

  同时,我市交警将严查客运车辆超速违法行为,确保客车夜间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速度不超过白天限速的80%。对超速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记分;对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一律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超速20%以上的客运车辆驾驶人,一律处罚后通报企业。

  另外,高速交警还对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7座以上客车、危化物品车辆出现的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上下客、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严管重罚。如市民发现以上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举报一经核实,将奖励举报人200~500元。举报电话:0371—68208110或0394—8306110。

  线索提供 常守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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