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8月开始,高层住宅楼电梯和商场扶手电梯已经开始执行新的标准。新标准已经执行1个多月了,可是近日记者的调查结果显示,我市的许多电梯并不符合新标准,亟须“升级”。
□晚报记者 张志新
住建部与国家质检总局8月份联合发布的新版《住宅设计规范》对高层住宅楼的很多设计细节做了人性化的规范,其中12层及以上住宅楼,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部,其中应设置一部能容纳担架的电梯。
现状:
我市大多高层住宅楼电梯容纳不下担架
隐患:
急救心脑血管类疾病患者时很不方便
新规:
12层及以上住宅楼应有可容纳担架电梯
部门:
严格按照新版《住宅设计规范》执行
记者对我市新建的几处高层住宅楼进行了走访,发现这些住宅楼的电梯内部空间虽大小不一,但宽度一般都在1.5米左右。
“很多电梯连小型家具都放不进去,更别说担架了。”有市民表示。
周口市急救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耿清华介绍,一般来说急救担架长度在1.7米以上。“我们急救时遇到的电梯,基本上都容不下担架。”
耿清华告诉记者,目前我市高层住宅楼越来越多,如果家中有人突发心脏病急需救援,那么容纳不下担架的电梯耽误的就是病人的生命。
“另外,股骨、颈等部位骨折的患者,必须在抢救和运输时保持平躺,固定在担架上。如果走楼梯,一头高一头低,加上颠簸,可能会对患者身体造成伤害。 ”
2003年的旧版《住宅设计规范》关于电梯是这样规定的:总层数12层及以上的住宅楼,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部,其中宜设置一部可以容纳担架的电梯。
而新版《住宅设计规范》将这条规定中的“宜”改为了“应”。一字之变,凸显新规对住户生命安全的考虑,意味着旧版中的建议条款,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强制性措施。
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住宅设计规范》中规定的新建高层住宅楼,指的是今年8月1日以后进入审批程序的楼盘。
“目前新版《住宅设计规范》已经开始实施。”该负责人表示,8月1日以后进入审批程序的我市新建高层住宅楼里的电梯,必须执行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