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版:旅游/资讯
 
 
 
2012年11月7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旅游局发布警示:
报团出游防免费陷阱

  国家旅游局29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2012旅游服务警示第15号,提醒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合理估算产品成本,尽量不要选择低价甚至免费旅行团。

  中秋、国庆黄金周,张先生夫妇到韩国“蜜月”旅行,本是件高兴事,结果却让小俩口很窝火,事情缘起婚纱影楼的“旅游大礼包”。二人拍婚纱照时,某婚纱影楼打出“拍摄X元套系送韩国六日游”的宣传海报,既拍了照片又可以免费蜜月旅行,小俩口很动心,就选择了该影楼并参加了旅行团。

  到达韩国后,张先生发现地接旅行社并非与其订立合同的旅行社,他们不知不觉中被“调包”;游览的“景点”居然是购物点,不购物导游就恶语相向;最让人无法忍受的是食宿条件非常差,远不是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张先生非常气愤,与导游发生争执,导游却不屑地说:“一分钱都不花,能这样就不错了!”张先生回国后向旅游部门投诉,经核实,组团旅行社违规发布旅游广告,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旅游部门对其给予了处罚。

  为此,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向广大旅游者提出如下警示:

  第一,发布旅游服务广告的,应当是具有旅游服务经营资格的旅行社,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经营旅游服务业务或者变相发布旅游服务广告。旅游者在甄别旅游广告时,请留意广告发布者的资质。

  第二,赠送的不一定是免费的,看似没花钱,实则“宰你没商量”。本案中,张先生夫妇购物的花销远大于实际参团的费用。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不要被“赠送”、“低价”等宣传噱头迷惑,应合理估算产品成本,尽量不要选择低价甚至免费旅行团。

  第三,旅游者应当与组团社订立书面旅游合同,对行程路线、食宿、交通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并由旅游者本人签字,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如在行程中遇到服务质量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随时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中新)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网站所刊登的各种新闻﹑专题、专栏等信息资料,均为中华龙都网版权所有,未经中华龙都网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0-2006 Www . zhld .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第01版:要闻
   第02版:广 告
   第03版:时政要闻
   第04版:科学发展 周口大地新跨越 ——喜迎党的十八大系列报道之五
   第05版:城事社区
   第06版:综合新闻
   第07版:特别报道
   第08版:国内综览
   第09版:国际综览
   第10版:国际深读
   第11版:文娱新闻
   第12版:文娱新闻
   第13版:体育新闻
   第14版:教育资讯
   第15版:铁水牛
   第16版:专 版
   第17版:汽车·旅游
   第18版:汽车/资讯
   第19版:汽车/服务
   第20版:旅游/资讯
   第21版:汽车/焦点
   第22版:汽车/保养
   第23版:汽车/生活
   第24版:汽车/广告
旅游部门“掏腰包”
畅游亳州享“半价”
景区降低票价
旅游市场渐淡
报团出游防免费陷阱
安全开心最重要
莫让“孝心事”成老人的“累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