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王志文酒后驾车被警方查获,这是娱乐圈继高晓松酒驾被拘后的第二起明星酒驾恶性事件。银幕上“戏骨”形象深得人心的王志文顿时“酒鬼”形象缠身,而高调犯错低调认错的态度也令网友并不买账。据了解,王志文此次“老马失蹄”绝非偶然,竟是一次又一次危险信号之后的“终极警告”。
王志文被就放查获后做了血液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经司法鉴定为0.28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属于醉驾范畴。据知情人透露,王志文事发前几天在观澜湖参加球赛时夺得明星组的个人冠军,相当兴奋,于是回沪摆庆功宴后再驾车回家,因此血液中酒精含量只打到酒驾级别,并未醉驾。
王志文爱喝酒不是新闻,关于其为酒所误的消息近年来层出不穷。2007年上海电影节期间,台湾演员张震宴请王志文等好友,结果餐后王志文被拍到烂醉如泥,出门摇摇晃晃,和几个女性友人拉拉扯扯。2009年6月,与友人见面吃饭时,满脸通红、满身酒气的王志文看见记者对他拍照,突然停车竖起中指对在场的几名记者恶语相加,瞪了两眼,然后开车离开。这张照片随后在网上广为流传。
问题的根源似乎在于王志文既爱喝酒又爱开车。有次在波特曼酒店,显然是喝过酒的王志文满面红光,因为发生过上一次的“竖中指”事件,王志文这次颇为小心,先请服务员代驾驶离酒店入口,一直把车开到马路对面,才换他自驾。虽然车技娴熟,酒量不错,但再好的技术也敌不过一次又一次的危险信号,正如王志文自己所言:“侥幸是不可以的。”(新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