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
著名法学教授姜明安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应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而目前,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
随着近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由此引发的拆迁、安置,土地利用等问题不断。业内专家也一直呼吁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而现行《土地管理法》不做出相应的修改,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条例将变成空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例被视作征地制度改革步骤的另一重大调整,其将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基础上出炉。
姜明安推测,“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应该是修改了土地管理法中的第四十七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元钱。
姜明安表示,《土地管理法》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目前虽不知道修改细节,但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这样,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
这次修改《土地管理法》,如果只修改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局部章节,那么就意味着是为了即将出台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扫清上位法障碍。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开一次会的惯例,《土地管理法》预计很快就可以通过,从而使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可以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出台。
姜明安建议,应该从法律上明确,商业开发不应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应该让农村集体土地直接面对市场交易。“现在没有市场,只有征收。这次修改一定要对非公益征地行为进行限制,建议70%~80%的集体土地都应该通过市场流转交易。”姜明安说。
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的情况下,占地过多过快问题日益突出,不仅影响农村稳定,而且威胁粮食安全,必须推进改革、健全法制,严格约束占用耕地。
据了解,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记者了解到,《土地管理法》1986年立法以来,历经两次修正,目前正面临第三次大修。(温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