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身在重庆的李庄11月28日上午致电记者称,原定当天进行的法院询问被推迟到了29日。李庄说,这次约他到重庆进行询问的是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该庭主要负责审理上诉及申诉的刑事案件。去年12月,李庄向重庆市一中院提出申诉,法院昨天的询问将会对是否受理申述作出答复。
2010年1月8日上午,李庄被重庆江北区法院判刑2年6个月,当天回到看守所,他就写了数千字的上诉书。但在二审开庭前,他又突然递交藏头诗式的悔罪书,换得了减刑一年。
李庄回忆,2010年1月23日晚,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郭维国来看守所,许诺认罪就能缓刑回家,还看了李庄事先写的悔罪书,郭维国对六段话的头尾“被比认罪缓刑,础去间诀神诉”(被逼认罪缓刑,出去坚决申诉)没看出破绽。
李庄表示,坚持申诉是要证明自己是清白的。
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平说,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如果证据充分,最高检有权彻底复查“李庄案”。(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