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宋风 见习记者 张擘
本报讯 11月30日,本报报道了周口市区颍河路上有数家打着“野味”招牌的餐馆。这些餐馆内是否真的有野味?12月1日,记者以食客身份进行了暗访。
记者首先来到颍河路东段一个农家餐馆,店老板告诉记者,他们店里有野兔,每只128元,可以煸炒或清炖。
颍河中学附近“在河之洲野味园”的店员向记者介绍,他们店里的特色菜有狼肉、野香猪和果子狸,“68元可吃到狼肉。”
据知情人透露,在市区一些农家餐馆吃到野鸡、斑鸠、野猪、野兔等野味并不算难。
据了解,11月27日,国家林业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立即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那么,市区这些餐馆经营的野味是从哪里来的?获取手段和销售过程是否合法?本报将与我市相关部门联系,对此事进行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