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文/图
12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周口市交警支队法制室。据法制室工作人员介绍,今年7月份公安部修订并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新规),新规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交通新规加强了对大中型客货车司机的管理,提高了涉及校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严管大中型客货车司机,吸毒驾车“零容忍”,“新手”撞死人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
大中型客货车醉驾司机终身禁驾
大中型客货车承载着群众出行及货物流通的重要职能。近年来,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肇事率较高,而且这些大中型客货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伤亡人数较大。对此,新规规定: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另外,新规中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新规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要被降级
据有关数据统计显示,2011年我国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有违法记分的1408万人,占全部有违法记分驾驶人的42.5%。究其原因,主要是驾驶人守法意识不强、违法成本相对较低造成的。
新规还建立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注销降级制度: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3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降级;在注销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其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也就是说,原来是A证(驾驶证级别)的,记满分后就会降到B证(驾驶证级别),原本能开大货车的降级后就不能开货车了。”法制室工作人员说。
“新手”上高速公路须让“老手”陪
记者近日从周口市交警支队驾驶人考试中心了解到,我市2012年11月份参加驾驶证考试的人数比去年同期增长了近3倍。2011年11月参加驾驶证考试的人数为5428人,而今年11月1日至27日,参加驾驶证考试的有18291人。由此可见,我市参加驾驶证考试的人数在快速增长,由于很多“新手”上路经验不足,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对此,新规规定: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以外,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考虑到高速公路道路情况的特殊性,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驾驶人不避让校车、闯红灯均记6分
新规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
新增的有: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中型以上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超速20%以上或在其他道路行驶超速50%以上,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等行为记12分,以及疲劳驾驶载客汽车、危险品运输车记12分等记分项。
提高的有: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时,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
新规明年实施 市民说法不一
采访中,多数市民表示对将要实施的新规有一些了解,对于其中的一些变化,市民有的拍手称快,有的嫌严厉。
“对于驾龄1年内驾驶人不得独自上高速,新规并没有相关的处罚措施。”市民李先生说,就算“新手”开车上高速公路,交警怎么知道?
市民周先生说:“高速公路上,车速比较快,‘新手’虽然掌握了驾驶技术,但是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反应能力、处理能力、目测能力等还不成熟,有‘老手’在旁提醒,会大大降低事故率。”
对于新规中闯红灯记6分一项。刘先生表示赞同:“惩罚力度加大,会让那些无视交通安全的驾驶人不敢触碰违法‘红线’,因为触犯‘成本’很大。”
对于这个被众多市民称为“严厉”的新规,周口市交警支队法制室相关工作人员说,新规体现了“以人为本”,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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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还出台交管部门新增六项便民服务措施:
将驾驶证补换领、审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方便县乡、农村群众在家门口申领、换领汽车驾驶证,缩短群众办事距离,减少群众往返时间。
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群众在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方便群众驾车出行。同时,对于申领驾驶证的群众,在三个科目考试合格和宣誓仪式后,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
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
考虑到一些群众由于平时学习工作较忙,不能在2年内完成培训和考试,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方便群众通过法规知识考试后,有更充裕的时间参加驾驶技能培训学习,参加考试。
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公开考试预约计划、预约人数和考试人数,方便群众根据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需要,合理选择时间参加考试。
规定异地从事营运的驾驶人和货车,在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驾驶证审验或车辆年检,避免群众多次往返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