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任君箫 李龙喜
人物小传:李耀,男,27岁,汉族,党员,本科学历,2004年参加工作。2007年、2008年、2010年被评为“先进个人”,2009年荣立三等功, 2011年度被评为“优秀社区民警”。现任扶沟县公安局吕潭派出所杨村岗警务区社区民警。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我熟悉这里的每片土地,我喜欢这里的父老乡亲,我愿意永远为他们服务,只要群众需要我就会立刻到!”李耀在杨村岗当片警,与那里的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感情。
“小李呀,帮我找找孙女吧!我孙女上午走丢了,我已找了两个多小时到现在还没有找到,急死我啦!孩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无法向在外打工的儿子儿媳交待呀!”2011年10月的一天,辖区50多岁的李某匆匆跑到警务室上气不接下气地对李耀说。
“大婶,你别急!我们现在就去找。”听说儿童走失,李耀一下子紧张起来。他一边好言安慰焦急不安的李某,一面询问有关走失女孩的一些基本信息。经了解,女孩名叫杨妞(化名),今年3岁。当天上午,李某夫妇到地里干农活,杨妞一个人在地头玩耍。快到中午的时候,李某想起小孙女还一个人在地头,就急忙到地头看看,但已不见小杨妞的踪影。事不宜迟,李耀急忙在村里请几个年轻人帮忙分头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位村民说曾见杨妞沿小路向胡岗村方向走去。没有犹豫,李耀急忙向胡岗村方向赶去。李耀赶到胡岗村南头柏油路上时,见到一位小女孩在柏油路上哭着走着,李耀立即上前询问,小女孩说出她自己的名字及其奶奶李某的名字,证实她就是走失的杨妞。李耀将小杨妞交给李某时,李某激动地流下了眼泪:“还是警察好!太感谢小李民警啦!”事后,李某把自家树上的水果摘下两箩筐送到警务室表示感谢,被李耀婉言谢绝。
今年7月,吕潭来了一收西瓜的老板王某,其装钱的挎包丢失,挎包内有现金3600元。王某发现挎包丢失后急忙去追,挎包被追回,犯罪嫌疑人把盗窃时骑的摩托车留在现场。通过王某描述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现场留下的这辆摩托车,李耀走访群众对此案件进行排查。有当地群众说犯罪嫌疑人留在现场的摩托车很像本村张某某的亲戚高某某的摩托车,其本人体貌特征和王某描述的很相似。最后,王某确认高某某就是盗窃挎包的男子。经调查,高某某是扶沟县城关镇人,是一名有盗窃前科人员。李耀确认后立即对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实施抓捕,但高某某已逃跑。李耀多次到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家中宣传政策和法律知识,通过努力,高某某不久后投案自首,并对盗窃3600元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群众的事无小事,小事不抓成大事!”这是李耀经常说的一句话。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只要是村民反映的问题,我能及时办理的一定会及时办理,只要能切实为群众办点好事,我心里比谁都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