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海龙
本报讯 “我下车买包烟,两分钟不到,就被交警贴了罚单。”昨天,周口市民杨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交警“下手”真快。
杨先生说,12月5日上午,他带着妻子外出办事,走到市区中州大道邦杰公司附近,把车停在慢车道上,下车买了包烟,妻子则坐在车内的副驾驶座上等他。“我回到车上,发现车前挡风玻璃上压着一张‘处罚决定书’,对我违法停车进行处罚。”杨先生说,当时他发现一辆警车已经驶远,其妻子也称不知道什么时候贴上去的。
“我随便停车是不对,但明明车内有人,而且我就是买包烟的时间,交警完全可以喊话,如果我不开走,处罚完全可以,但不能直接贴罚单,一罚了之。”杨先生委屈地说。他认为交警“下手太快”,不符合执法程序。
对此,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解释,如果杨先生认为此次处罚程序不妥,可以到支队法制室反映,如果有证据证明交警执法程序违法,可以取消对杨先生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