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锐评观点
 
 
 
2012年12月1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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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菜被罚

  □ 文/韩浩月 图/朱慧卿

  日前,山东沂源县一位网友发帖,称自己开面包车出去买四样菜,然后放在车上拉回去,被交警部门罚了200元。帖子引发热议后,淄博交警沂源大队回应称,确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规范,已责成有关领导带民警上门道歉,并撤销处罚。

  沂源网友究竟买了多少菜才导致自己被罚款?这是许多网友十分关心的事情,当看到图片上展示的“6斤山药、5斤姜、2只鸡加上4斤菠菜”后,不禁令人哑然失笑。四样菜放在面包车后排座椅的背后,所占空间远不到后排储物空间十分之一,任何人开车买菜都有可能会买这么多,但偏偏沂源县这位网友被民警堂而皇之地开了罚单。

  按照正常思维,这位交警应该能很快地分辨出,沂源网友究竟是一位买菜的市民还是一位贩菜的菜贩子。如果沂源网友的车内满满当当塞满了菜,是否“违规载货”还有讨论的基础,但寥寥四样菜,谁都无法将市民联想为菜贩子,只能说,这位交警的执法思维太奇异,一件十分平常的买菜行为,居然能被他认定为“违法”。

  也只有将市民买菜认定为“违法”,交警才能开出罚单,只是,在市民并没有违法的前提下,这张“罚单”也失去了“罚”的功效,变成了一种“创收”。这些年常传出交警路上查车违规开罚单的新闻,没想到,这罚单开到市民买菜的行列中来了,虽然只是个例,虽然不会起到示范作用,但买菜被罚还是有警醒作用,只是应该被警醒的不是买菜市民,而是那些挖空心思罚款的执法个人,别用拍脑门子的方式滥罚款。

  在网上,不少网民把买菜被罚当笑话来看,可认真地看待此事,却有让人笑不出来的感觉,因为它实在太荒诞,愿我们的生活里,这样荒诞的事情能停止,并且永远别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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