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欧盟财长会议经过近14个小时的讨论,于12月13日凌晨就欧盟银行业监管达成协议。欧洲央行因此将拥有新的权力,在银行业监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法国财长莫斯科维奇在会后对记者表示,财长们已就建立欧盟银行业监管主体达成协议,这标志着欧盟成功地朝着建立银行业联盟迈出第一步。
会议发布的声明称,欧洲央行将成为监管机制的核心,负责监管机制的整体运行。纳入欧洲央行监管的条件是受监管资产超过300亿欧元,或者对本国经济具有相当影响的银行。欧洲央行将在对欧元区其他银行的监管方面与成员国监管机制密切合作。而非欧元区成员国也可以通过合作协议的方式参加进来。
此外,协议还规定欧洲央行应将银行业监管职能与货币政策职能严格区分,为此欧洲央行将成立一个专门监管委员会。协议规定希望加入的非欧元区国家在该委员会内拥有同样的投票权。协议还规定该委员会所作的决定将被视作自动生效,除非被欧洲央行理事会否决。成员国的监管机制也将在新的监管机制中承担重要职责,如消费者保护、反洗钱等。同时欧洲银行管理局将继续承担制订相关规则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