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合肥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案日前一审宣判。被告人陶茂桥通过办理旅游签证等多次组织共144名务工人员出境,非法获利9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介绍,2005年4月至7月期间,合肥一劳务中介公司负责人陶茂桥在明知未取得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情况下,招聘建筑工人至蒙古国务工,收取每人1.48万元中介服务费,先后组织144名务工人员出境。务工人员抵达蒙古国后,陶茂桥将他们安排在“蒙古大东阳公司”工作,并限制工人外出。由于陶茂桥为工人们办理的是旅游护照,没有合法务工手续,致使部分工人的护照被雇主扣留。最终在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和安徽省政府的帮助下,被困工人才得以回国。2011年7月,潜逃6年的陶茂桥被合肥警方抓获。
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