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段时间,一向被视为“绝对安全”的银行理财产品“状况”频发。从建行上海市分行代销的信托类理财产品浮亏50%,到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代销的私募类理财产品血本无归,以及中信银行温州分行员工私售理财产品导致客户巨亏,这些都告诉投资者,即使是从银行购买的产品也并非万无一失。
有理财分析师指出,现在很多高风险产品都会在银行进行代销,一旦销售人员“鱼目混珠”,投资者就会无意中选择和自身承受风险能力不相符的产品,需要格外警惕。
据了解,目前在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中,大部分属于银行自己发行管理,少部分属于银行代销,如基金、信托、私募、保险或第三方理财等机构。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只是代理销售这类产品,产品的盈亏都由管理公司负责。由于部分银行管理制度不够严密,一些网点销售的产品可能并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报备等程序,而是由银行或员工个人擅自代销或推介,所以投资者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不能完全听信销售人员一面之词,也不可偷懒,而要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因为与理财产品风险的高低和收益的多少相关的所有信息都在说明书中,投资者充分了解产品的情况,弄明白专业术语后再购买也不迟。
以银行代销的信托类产品为例,资金门槛、预期收益、投资标的和流动性是投资者辨识这类产品的几大“法宝”。首先,普通的银行理财产品是5万元起步,高一点的在10万元左右,而信托类产品的门槛大都为100万元,在银行销售的也在50万元以上,这种资金上的巨大差异就是为信托甄选高端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客户而设计的;其次,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在3%至5%之间,而信托类产品的收益一般高达10%,甚至达到12%、13%。投资者必须了解,明显高于银行一般理财产品的收益,势必也会伴随着“高风险”。
事实上,近年来,银行理财与信托类理财产品基本采用了“刚性兑付”方式,这虽然保证了投资者的收益,但也给一些投资者造成误解。面对巨大的收益诱惑,“刚性兑付”下的投资者显然不具备理性。以建行代销证大金牛信托计划浮亏50%为例,多数投资者并未仔细阅读风险提示和合同细节,而一味听信高收益的诱惑及银行方面的推介,甚至连路演也未参加。待到东窗事发,才发现清盘产品应经过管理人同意。这样的条款原本就已明显不利于委托人,因此投资者只能自己“兜底”。
据了解,目前国内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都有“分级”,投资者若想购买高风险产品,必须确认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对产品是否足够了解。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2002年6月5日公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这进一步提醒投资者,出手购买信托类产品前,自身也要做好足够的风险甄别。
(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