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锐评观点
 
 
 
2012年12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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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控烟进程

  □ 李力言

  日前,由国家质检总局等8部门联合编制和负责实施的《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公布。规划提出,今后3年内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这一直面控烟现实问题的政策,让人不无期待。

  统计显示,我国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超过100万。控烟,早已是刻不容缓的生死抉择。

  然而,与烟草日益泛滥相比,控烟进程却举步维艰。我国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来,全民吸烟率非但没有下降,二手烟的受害者却在3年内增加了2亿多人。这其中,固然有以烟送礼、以烟待客等社会原因,但制度供给不足也是重要原因。我国控烟立法工作滞后,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控制烟草危害的国家法律,导致控烟动力不足。

  从新版控烟规划看,一个重要思路就是依法控烟,通过加强制度设计来推进控烟进程。从研究制定全国性公共场所禁烟法律规定,到构建多部门综合控烟政策体系,从修订完善《广告法》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到建立统一的烟草流行监测体系,这一系列制度规划,表明今后的控烟将转入法制化轨道,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将成为控烟力量的重要生长点。

  法治的力量,既在于科学合理的规则,更在于公正严明地实施。从近年来各地控烟实践看,“执行难”是一个普遍问题。北京、上海、杭州等上百个城市虽颁布了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但在执行上往往放了空炮、流于形式。不少地方的禁烟令出台多年,却未开出一张罚单。公共场所禁烟,关键在于落实,除了加强禁烟宣传、提高烟草危害警示效果,更需要加大执法力度,实行违规投诉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打破法不责众、有法难行的怪圈。

  此外,还要看到,利益藩篱也是控烟进程难以推进的重要现实原因。烟草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2010年,烟草行业缴纳各项税费4988亿元,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6%。在不少地方,烟草企业是纳税大户,政府部门对烟草经济、烟草税收很是依赖。烟草利益的长期滋养,使一些部门就像烟民一样对烟草上瘾、甘之如饴,消解了控烟的动力与决心。

  由此,如何优化制度设计、完善法律法规,推动烟草转产、产业转型,消除利益上的烟瘾,也是依法控烟的重要着力点。只有生产线上的香烟少了,公共场所的烟味才会越来越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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