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志新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我省将进一步提高门诊就医费用补偿比例,门诊就医费用的补偿比例提高到不低于60%;今年3月1日起河南参合农民遇20种重大疾病可获救助……调整后新政将更加惠民。
据了解,2012年我市新农合参合人数为972.3388万人,参合率为99.4%,全年筹集基金28.2亿元,其中统筹资金20.4亿元。与此同时,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封顶线达到15万元,是我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5倍。今年,农民个人交费部分由50元提高到60元,财政补助标准也将进一步提高。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报销比例将进一步惠民。
省卫生厅公布的《河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2013年版)》对现行的新农合报销政策进行了调整,新政策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同时老政策废除。
这些新政自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新政1: 科学设置起付线和补偿比。对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分级分段补偿。(如图表分级分段补偿标准)
好处:参合农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如花费同等的医疗费用,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的医疗费用比例将高于在上一级医疗机构报销的医疗费用比例。
提醒: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参合人员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的,可将起付线降为相应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的50%;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儿童住院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50%;参合人员在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住院治疗的,补偿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医疗机构补偿起付线基础上降低100元。
新政2:门诊报销比例由现有的不低于50%提高到不低于60%。
好处:越到基层医院,费用越低,报销比例越高。
提醒: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今年1月1日起将门诊就医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不低于60%。同时将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冠心病(非隐匿型)、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精神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心病及癫痫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由现在的不低于60%提高到不低于70%。
新政3:非“计划内”宝宝也可享受母婴共享政策
好处:新农合缴费时尚未出生的婴儿,出生当年可以以参合母亲身份享受新农合补偿。不过,只有“计划内”宝宝才能享受该待遇。今年起,超生宝宝在看病上也将享有同等权利。
提醒: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规定,只要参合孕妇住院平产,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限价内定额补助300元,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新农合定额补助450元。
这个新政2013年3月1日开始实施:
新政:新增加的18个大病救助病种,最高可报销95%,将所有参合农民都纳入大病保障范围。
今年3月1日后,乳腺癌、宫颈癌等18个病种相关治疗将纳入农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最高可报销95%。在省、市、县医院限(定)额范围内费用,分别按65%、70%、80%的比例报销。
以往执行病种: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新增加的18个病种为: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唇腭裂、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在原新农合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不限住院次数)、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
好处:在报销补偿时,部分病种可以不受起付线限制,不受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限制,不受基本诊疗项目目录限制,家庭困难的患者还能享受民政部门15%的医疗救助基金。
比如:白血病造血干细胞移植高昂的费用曾挡住很多患者的生路,而以后,在市级医院最高可报销27.2万元,个人只需承担4.8万元。
7种大病在门诊治疗也纳入补偿范围。
比如:尿毒症患者,在门诊透析最高能报95%(每年上限5万元)。
儿童先心病也扩大了救治范围,介入治疗可享受九成报销待遇。
提醒:为进一步惠及参合农民,提高参合农民在门诊就医补偿受益度,我省将逐步取消家庭账户,实施门诊统筹,即参合农民在门诊就医也可以按比例享受补偿。2013年,扶沟县将作为我市试点县,从每位参合农民的家庭账户扣除10元,纳入门诊统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