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彭慧
本报讯 今后,川汇区各办事处成为制止和查处“两违”的第一责任人。各办事处还将与沿街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住户重新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成立“夕阳红”和“老百姓”城管队,同时按照市政府要求,加快建设标准化小型菜市场和小型饮食市场……昨日,记者从川汇区区政府获悉,为调动全市人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真正实现“人民城市人民管”,作为城市管理的基层组织,办事处和社区将冲在城市管理第一线。
“门前三包”重返“舞台”
根据《川汇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简称《细则》),今后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城市管理工作,组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两违”治理、主次干道市容环境、经营秩序、交通秩序、小街小巷日常管理等工作。川汇区城管局具体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向各办事处提供政策咨询,协助各办事处开展城市管理。
“门前三包”再次被提上日程。川汇区将重新制订“门前三包”工作方案,改变过去有约不守、有章不循的状况,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真正把 “门前三包”落到实处。各办事处要求沿街所有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住户严格执行“门前三包”,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搞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各办事处还将组织成立“夕阳红”和“老百姓”城管队,努力实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
3种情况将不属于“两违”范畴
今后查处“两违”案件,一改原来由城管部门“说了算”的局面,办事处是制止和查处“两违”的责任主体。川汇区城管局为各办事处提供“两违”治理法律法规服务,做好居民危房翻建办证工作,配合办事处拆除“两违”建筑。
按照《细则》要求,各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两违”的查处,社区对“两违”做到日巡查、日报告,由办事处主要领导签字后每日上报区“两违”治理办公室(简称区“两违”办),对巡查发现的新的“两违”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拆除;对性质严重、拆除难度大、办事处不能单独处理的,由区“两违”办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行动进行拆除。此外,各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和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居民宣传规划、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有建房需求的居民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建设规划许可手续,并对居民危房翻修改造办证进行初审。
今后,以下3种情况将不再被列入“两违”范畴:一是符合周口市总体规划,属本人宅基地且长期居住,不在近期旧城改造或棚户区改造区域,经相关职能部门鉴定为危房,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已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未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的居民房屋翻建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城市管理局现场勘验,所在社区、办事处确定权属,签署意见,在本辖区公示7天、四邻签字,由区相关部门集体会审,经区城建领导组批准,之后办理建设规划许可手续,报市规划局备案后进行建设的;二是属农村村民自住房屋,由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审核确认房屋建设当事人为农民身份,房屋建设用地符合农村宅基地使用办法,出具相关证明,经区相关部门审核后进行翻修改造的;三是房屋建设土地使用手续齐全,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房屋建设许可证,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
“两小”市场加快建设步伐
《细则》规定,办事处是标准化小型菜市场和小型饮食市场建设的实施单位,要按照市、区政府“两小市场”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两小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同时,在区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做好“两小市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取缔“两小市场”周边同类非法占道经营的流动临时摊点和同类马路市场。
对于拒绝、阻碍城市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监督考评、激励奖惩机制,实行办事处工作经费和城市管理挂钩,办事处干部升迁和城市管理挂钩。督查部门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效果差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
线索提供 赵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