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版:汽车/市场
 
 
 
2013年1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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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汽车政策的新动向新期待

  新的一年已来临,一些新法规新年伊始付诸实施,如汽车召回条例和最严交规等;有的可望在新的一年出台新规,如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的规定虽实行但效果不甚理想,希望新年得以改观,如公车采购自主品牌汽车。新年中,我们期待汽车业能持续和稳定发展,期待更多更节能更环保更安全的汽车产品投放市场,期待一个健康的汽车文明生态。

  

  “汽车召回”加大处罚力度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将缺陷汽车的召回延伸到商用车,增加了“标识”和轮胎的内容,完善了对召回的管理,更利于保障汽车产品的使用安全。

  汽车召回条例的最大亮点,在于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生产者、经营者不配合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缺陷调查,或生产者未按照已备案的召回计划实施召回,或生产者未将召回计划通报销售者,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生产者违反条例,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或隐瞒缺陷情况,或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史上最严交规”实施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由于该规定大幅提高多项违规分值,被称为我国“史上最严交规”。新交规旨在规范驾驶行为、增强安全意识和预防交通事故。

  “最严交规”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的记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的记分,提高到6分。

  “最严交规”还要求学员掌握更全面的道路安全知识和实用能力,加深对安全文明驾驶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路考项目增加到16项,桩考和场考合并,考试中用规划标线替换标杆。

  

  燃气车不达“国五”禁上牌

  

  今年1月1日起,生产、进口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的企业,应按国五标准要求向环保部提出环保型式核准申请,并按时报送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年度报告以及车辆识别代码(VIN)信息。燃气汽车达不到“国五”不能上牌。对生产、进口、销售超“标”车辆的,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实施国五标准最突出的效益是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与国四相比,单车排放氮氧化物由每千瓦小时3.5克减少到每千瓦小时2.0克,氮氧化物排放降幅42.9%。

  

  挂车事故保险盲区消除

  

  根据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修改并调整后的“保险条例”增加第四十三条,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对于“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增加的第四十三条明晰了挂车事故的保险处理,消除了挂车事故保险处理的盲区。挂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汽车“三包规定”立法推进

  

  历时8年多的汽车“三包规定”立法有了新进展,《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征求意见稿)》于2012年底发布征求意见。“意见”征求至今年1月底结束。有关部门权威人士称,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后,有望在3月份出台正式“规定”。

  

  淘汰黄标车步伐加快

  

  环保部于2012年底发布的《2012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认为,机动车污染已成为我国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是造成灰霾、光化学烟雾污染的重要原因。

  该年报显示,占汽车保有量9.5%的国I前标准汽车,其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占排放总量的40.0%以上,占汽车保有量16.4%的“黄标车”排放的各类污染物超过55%。

  当务之急的首要措施,是加快淘汰黄标车。环保部联合其他部委正在制定与之相关的配套政策,由商务部牵头,环保部等部委参与的黄标车报废标准的修改,可望在今年出台。

  

  自主品牌寄望公车改革

  

  工信部于2011年和2012年分别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管理细则》和《2012年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众多自主品牌车型入选,业界为此拍手称快;可只见雷声响,不见雨下来,公车改革停滞不前,自主品牌汽车步履维艰。

  新一年开春,中央和地方政府将完成换届,预计今年公务车需求将得到释放,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公开招标活动已经启动,公车采购规模和数量有望反弹。领导干部、公务员带头换乘自主品牌汽车,将给人民群众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有助于加快自主品牌汽车的发展,迎来自主品牌发展的春天。

  

  混动公交车推广到全国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于2012年9月下发《关于扩大混合动力城市公交客车示范推广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将从目前的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扩大到全国所有城市。新能源龙头车企,以及在既有底盘技术上购置混合动力系统的客车龙头车企从中受益;一批节能减排效果显著、性能稳定的混合动力公交客车产品,由中标企业在非试点城市内进行推广,目标3000辆至5000辆。

  中央财政对相关单位购买混合动力公交客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单位,试点企业可获补助最高42万元/辆。

  (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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