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徐松
本报讯 2月20日,郸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王娜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据悉,我省共4名法官获此殊荣,我市只有一名。
王娜,女,1976年2月出生,1995年到郸城县人民法院工作,1996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004年担任该院少年法庭副庭长。2010年担任郸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庭长。十几年来,她先后任书记员、审判员、庭长。从事少年刑事审判期间,她把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挽救未成年罪犯,惩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分子作为自己的使命;2008年1月,王娜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