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追问
究竟是不是
续集之作?
《人再囧途之泰囧》自去年12月12日上映后,票房一路飙升,经过68天公映后,于2月17日正式下档,最终票房收报12.6亿,既创下了华语片票房纪录,同时近3890万次的观影,也超过了任何一部进口大片。而2010年上映的《人在囧途》同样取得了非常傲人的票房——首周破千万,总票房约5千万人民币。虽与《泰囧》无法匹敌,但在当年对于一部小成本影片来说,成绩也是非常优异的。
《泰囧》在宣传初期一直以“《人在囧途》续集”、“《人在囧途2》”作为其看点之一,然而,这两片其实出自两个完全没有关联的发行公司——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和现在赚得盆满钵满的光线传媒,所谓“续集”的导演,也由香港名导叶伟民换成了首执导筒的徐峥。
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两片的确有不少共通之处,《泰囧》中除了两位主演徐峥、王宝强的再度携手,两个主角的性格和身份差距所碰撞出的火花、一路上遭遇各种极具戏剧性的“囧事”和“悲剧”都与《人在囧途》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 (范雯)
《人囧》告《泰囧》
剽窃构成侵权
武汉花旗在发布会上表示已正式向法院起诉《泰囧》出品方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影艺通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真乐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出示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值得一提的是,同为出品方的黄渤工作室不在被告之列。
据武汉花旗代表律师表示,被告故意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暗示、明示两部片子是有关系的,《泰囧》是《人在囧途》升级版、第二部、续集等,使观众误认为是《人在囧途》原出品人、原班人马打造的续集。
代表律师还指出,光线影业老总王长田曾称,因有前面的一个品牌,光线传媒才选择投资。而导演徐峥也说过,《人在囧途》本身具有一定的市场熟悉度,故而选择做《人再囧途之泰囧》。
另外,被告剧组赶赴泰国之前的开机宣传中使用的电影名字是《泰囧》,不久,便更名为《人再囧途之泰囧》,并开始在各种场合宣传中称其是《人在囧途》的续集、升级版等。
代表律师还表示,将两部电影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无论从电影名称、构思、情节、故事、主题还是台词等N处,两部电影实质相同或相似。被告的剽窃行为构成侵权。
光线方面
暂不回应
2日上午微博有消息传出,称《人在囧途》出品方状告《泰囧》出品方光线影业,或要求索赔一个亿。但原告在发布会后没有接受采访,也没有回答关于索赔的问题,表示有进一步进展将再做发布。
记者在发布会后第一时间连线光线影业,光线方面表示暂不回应。此次《人在囧途》一方的侵权诉讼令很多网友不禁怀疑,是否因为看到《泰囧》票房爆棚而眼红,想从中分得一杯羹。
《泰囧》“侵权事件”究竟孰是孰非,还需要等待当事人来为我们一一解答。(新娱)
■网友热议
有人捧《人囧》
有人捧《泰囧》
正宗啥都没了: 原来是侵权作品啊。一直以为《泰囧》是《人在囧途》续集呢。
yu0_1: 《泰囧》的票房 完全是建立在《人囧》的口碑上。 我一直以为是续集...
我的清早: 即便是看《泰囧》发了,《人在囧途》要告它侵权也不丢人。故事主线在途中,徐铮和王宝强人物关系的设置,人物的塑造,性格的冲突,语言风格这些主要元素都是前面的。该片监制是文隽,徐铮只是主演,导演和编剧和他没一点关系。《泰囧》徐峥又是编剧又是导演对原作连个字幕提及都没有。
Ty就是苦逼花: 在中国真不能讲版权。别人只会说你是眼红。在这个环境维权真难。两部我都看过。确实是听说《人在囧途2》我才去看的。
马丁内厮: 如果《泰囧》没火,恐怕绝对不会看到这家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捍卫;但不巧《泰囧》火了,而且火得一塌糊涂,在这样情景下诉诸法律,无非就是为了利益…而已。
soso-sword: 那迟点《大话西游》也告《西游》吧。(新娱)
首执导筒的徐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