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本报讯 自己的东西被别人用了、企业的商标被别人假冒了,这些都是损害他人或企业利益的行为。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知识产权越来越看重。昨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昨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11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知识产权庭以来,共受理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网络侵权等各类案件共60件。以下是今年我市发生的几个知识产权案例。
李连家侵犯高群生胡辣汤商标案
高群生胡辣汤是周口市西华县一个口碑不错的地方小吃品牌,创始人高群生一直关注该品牌胡辣汤的口感及质量。
被告李连家是一个长期经营小吃食品生意的个体户,后经协商,被告从前者获得了授权,高群生准许被告以高群生的名义在市场上生产及销售高群生胡辣汤。后来,高群生发现李连家毫不顾忌该品牌的信誉及质量,在食品用材上屡屡出现以次充好现象,遂严肃指出其错误行为,要求其立即改正,李连家却一再明知故犯。高群生愤而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授权合同,赔偿经济损失。经法院调解,李连家表示赔礼道歉并赔偿了一定的违约损失。
未经许可播放歌曲被罚两万多元
位于周口市区周商大道的花样年华KTV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其经营场所以营利为目的放映《都是我的错》、《美丽女人》等十几首音乐电视作品,侵害了权利人文浩公司的权利,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责任。关于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问题,文浩公司未提供侵权造成的具体损失数额,也无法证明其侵权所得,法院依据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文浩公司相关作品的付酬标准和调查侵权行为的直接支出,侵权涉案音乐作品数量、侵权行为持续时间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酌定花样年华KTV停止侵权、承担赔偿数额26000元。
“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判决,净化了我市的知识产权市场,使我市的知识产权市场呈现良性有序发展。对提高我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规范文化商品运营、繁荣文化消费市场方面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