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文娱新闻
 
 
 
2013年5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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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烛光里的妈妈》署名错误 歌词多处被改动
词作者要向《我是歌手》讨说法

  本报综合消息 刚刚结束的湖南卫视《我是歌手》节目中,羽·泉获得总冠军,其中两人在第二期节目中演唱的《烛光里的妈妈》一歌尤其受观众的喜欢,很多观众当场落泪动容,但因为羽·泉在演唱中改动了歌词,没有征得词作者李春利同意,并且《我是歌手》在播出时署名出现错误,目前李春利已委托律师准备向湖南卫视讨说法。

  5月11日,上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陆军杰告诉记者,李春利是该歌曲歌词的唯一作者,湖南卫视未经李春利同意,在《我是歌手》中由羽·泉组合演唱了此歌,并且歌词改动了8处,还将作词者错误地署名为“王健、李春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的相关规定,如果要演唱《烛光里的妈妈》理应获得李春利的允许,修改歌词也要有李春利的书面授权,但《我是歌手》栏目从来就没有跟李春利联系过。另外,在词作者署名时李春利的名字被错写成了李春莉,并且在她署名前不知何故又多了一位作者‘王健’。”陆律师认为,综合几个方面,湖南卫视已构成了侵权。

  《烛光里的妈妈》的词作者李春利说,这首歌词创作于1987年,是写给卧病多年的母亲的,当时她还是个高中生,每个句子都是有感而发,且得到了母亲的认可和喜爱,羽·泉改动歌词后,歌词意思都不对了,“他们改了好几个地方,比如歌词中‘妈妈’改成了‘妈、‘女儿’改成了‘孩儿’、‘不愿’改成了‘不能’、‘为何失去光华’改成了‘不要失去光华’、‘走过春秋冬夏’改成了‘怎能走过春秋冬夏’,还加入了原来歌词中没有的一句‘好想陪在你身边’”。5月12日是母亲节,但是李春利的母亲已经离开人世3年。李春利伤感地说,当年在母亲追悼会上就是放这首歌来代替了哀乐。

  陆军杰告诉记者,李春利早在1993年12月就已经加入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为会员,由其创作的作品《烛光里的妈妈》已在协会中进行登记,李春利是歌词的唯一作者。此次《我是歌手》的作法太过草率,于情于法都是对作者的不尊重。

  李春利对记者说,前些年台湾歌手姜育恒曾翻唱过这首歌,并想改几句歌词,他的公司操作很规范,为此专门联系过她,取得了她的授权后才演唱。“我并没有狭隘到《烛光里的妈妈》里的每一字都不能动,你可以改,但首先要合法,得让我知道,另外,也不能把我的歌词原意改了。”

  李春利觉得,这件事情上,自己确实委屈,但最让她不可接受的是,如今连湖南卫视这样有影响力的电视台,对于版权意识都如此淡漠,“就像中国式过马路,最可怕的就是大家对违规违法行为习以为常。这件事情上,我并不是较劲,普通人诉讼成本高,强势机构违法成本低是活生生的现实,但如果每个人都不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只会让这种情况更糟。”(王金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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