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天南地北周口人
 
 
 
2013年6月2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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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清:为农民工撑起一片天

  □晚报记者  杜欣  通讯员  奚春山  文/图

  郭清:出生于周口项城市,1995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正式在北京做职业律师。现为北京国清律师事务所主任。从2009年起,开始从事公益法律服务,办理了1600起涉及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官司。

  最小的案件标的只有2000元,高的也只有2万元。在这些不起眼、得不到名利的小案件中,郭清开始了侠骨柔情公益律师生涯。损失了3辆“大奔”之后,在不畏艰难的执著坚持中,她孕育出了被誉为中国第一套为打工者服务的“掌中宝”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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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公的“特殊贴补”

  2012年8月23日下午,在河南省驻京办工作人员的指点下,原籍信阳的在京务工人员吴先生,来到了北京电影制片厂主楼二层,在这里有一个专为在京河南人服务的机构——北京市河南务工创业人员法律服务中心。

  2005年,吴先生为北京某国有企业承接了一项工程,但100多万元工资款,对方一直没有支付,垫付工资的吴先生想过采取堵门扯横幅的方式来“维权”,但在驻京办工作人员的劝说下,他决定走法律途径。

  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郭清不收一分钱的承诺,让吴先生非常感动。按照北京的律师行业收费标准,这起标的100多万元的官司,一般要收取10多万元的律师服务费。

  但支付10多万元律师费有困难的吴先生不知道的是,作为主任的郭清,其实也很“差钱”!

  为了建设这个法律服务中心,公益律师郭清在北京电影制片厂租赁了48平方米的两间办公室,每月房租要6000元左右。

  而当时,就连房租的支付,郭清都觉得力不从心,为了帮她,在交通部工作的老公,每月还要贴补她一半房租。

  2

  打工者家人的三个响头

  郭清还有一个职务,是北京国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她说,自己采取的是“劫富济贫”的公益模式:拿事务所赚到的钱,贴补法律援助中心的公益事业。

  郭清走上公益律师之路,也属偶然。1995年,她从家乡周口考入中国政法大学,2000年取得律师执照开始执业。那时的郭清,满怀憧憬,打算做个名律师,但一起指派的官司,让她开始接触外来务工人员这个群体,并和他们结下不解之缘。

  2003年夏天,年轻的律师郭清受司法局委托,为一个一时糊涂,在北京抢劫了加油站的年轻打工者担任辩护律师。

  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因为在加油站抢劫伤人、性质恶劣,被北京市的区一级法院初审判处了死刑。

  在经过两个星期的艰辛调研后,郭清在北京中院成功地打赢了官司,保住了这名年轻打工者的生命,年轻人的父亲,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在法庭上向她磕了三个响头。

  这三个响头,在郭清心中激起巨大的波澜,她忽然觉得,帮助弱势群体,是生命中最有意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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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有价值的事情”

  2009年3月,郭清已成为国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在北京也买了车、房,从事“生命中最有价值的事情”的机会随之而来。

  当时,她所在的国清律师事务所与共青团河南省委驻北京工作委员会签订了文件,国清律师事务所将抽调专人,并积极吸纳社会法律自愿人士,配合共青团河南省委驻京团组织,组建了“共青团河南省委驻北京工作委员会权益维护部”,担负着河南100万在京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法律维权的任务。

  共青团领导不知道的是,当时的郭清,已有三个月的身孕,但她瞒着领导,和“孩子”一起踏上公益之旅。心疼她的母亲和老公陪着她,一家四口开始进入在京河南人密集的工地、简易民房。

  郭清说,自己也没有想到,为外来务工人员维权竟是一件如此耗费精力和金钱的工程。三年来,宣传单印了几百万份,为1600个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每个人都要律师事务所出钱为他们复印案卷,派专业律师进行服务。

  外来务工人员也理解郭清的难处,在官司打赢后,有人掏出几百元、上千元钱表示感谢,但都被郭清拒绝了,她说,这些血汗钱,自己真不忍心要!

  在外来务工人员的感谢声中,国清律师事务所在北京朝阳区大屯路的写字楼,从400平方米萎缩成200平方米。郭清说,同学、同行的写字楼都是越来越大,自己的写字楼却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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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工者的“掌中宝”

  对自己的业务水平,郭清有足够的自信,她说,自己接的商业案件标的多在一千万元以上,如果不把主要精力投入公益事业,自己早开上“大奔”、住上别墅了。

  一年半以前,郭清毅然决定,在北京电影制片厂另行租赁了两间办公室专门从事公益事业。她说,以前公益和商业都在一间律师事务所办,引发很多高端客户不满,没办法只好再增加点成本。

  令郭清欣慰的是,自己家、老公家经济条件都还可以,双方父母都不用他们给钱。

  最困难时期,郭清想过卖车,但犹豫之后还是没舍得。她说,律师没有轿车,很多赚钱的官司都没法接。为了省钱,在为外来务工人员办案时,她重返大学期间的习惯,坐地铁、坐公交,把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2012年年5月,家乡领导再次向她伸出了援手:5月10日上午,河南省驻京团工委与北京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位处北京的河南大厦举行“北京市河南务工创业人员法律服务中心”揭牌仪式。

  郭清说,在驻京办领导协调下,从权益维护部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升级,意味着今后她和团队为外来务工人员维权办案时的交通、打印文本等费用,将由司法局“埋单”。

  2012年年6月,家乡的领导再次关爱郭清。河南省委副书记邓凯亲自协调人民出版社,为郭清的“农民工如何融入城市”丛书,制定了出版计划。而这套丛书,是郭清和团队在办理1600起维权案件中的心得体会,被誉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掌中宝”。

  ●对话郭清

  从治标到治本的升华

  记者:1600起外来务工人员维权案件,是一个人在做还是团队在做?三年来为此投入了多少费用?

  郭清:我是个带头的,做得多一些,大约占60%。具体一共花了多少钱,加起来,换3辆“大奔”应该没问题吧。

  我这个团队还有11名专业律师,有我们所的,也有其他所的知名律师,他们开着自己的车,放弃了赚钱机会,为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奔走维权,实际上是在传达着社会的正能量。

  记者:从为个体打官司到为整个打工群体出书,这其中的区别在哪里?

  郭清:那位老人的三个响头,让我懂得了,在中产阶层不断扩大的今天,还有一个2亿多的庞大群体需要法制的阳光。

  而出一套丛书的想法,始于两年前,在办案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维权案例,我感到有必要告诉外来务工人员,让他们在打工中少点“麻烦”,而驻京办领导也鼓励我说,为打工者维权,是治标之举,而出书为打工者服务,才能起到治本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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