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金月全 文/图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一首《常回家看看》唱进了众多老年人的心坎里,然而不少儿女只注重对父母物质生活的照顾,“见钱不见人”容易让父母得“心病”。7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新增“儿女应常回家看看”等内容。
此外,该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之前,不少媒体纷纷将“子女不常回家看望或问候老人属违法”作为焦点进行大篇幅报道。当下,立法保障职工享受探亲休假权利,从而保障老年人获得更多的照顾和关怀也亦成为一些市民的基本诉求。7月2日,记者围绕单位职工休探亲假问题进行了走访。
核心
阅读
一位老年人从“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标语下走过。
1.
多数用人单位
有年休假
7月2日,记者随机走访了我市几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现多数用人单位职工享有年休假,只有个别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雇用的职工享受每周一天假期的权利,无年休假。
小张是我市一家事业单位的职工,入职两年。虽然单位人事部门一直在执行年休假制度,可作为单位“新兵”的小张却不敢奢望年休假。他说:“不是单位不准新人休年休假,而是我觉得工作压力大,只好放弃休年休假,努力工作。”
小李(女)是周口市区七一中路一家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员,入职3年,每周工作6天,周日休息。小李说,她知道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享有年休假,可她在刚上班时,老板就明告诉她没有年休假,“我觉得(没年休假)也很正常。”小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上班多年不知有探亲假
“我工作多年只听说过有年休假,从没听谁休过探亲假,我们单位也从没提过有这种福利。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和我一样不知道有这回事。”市民陈先生说,“我父母在老家,今后真要是有了探亲假,以后就可以多回老家看望二老了。”
陈先生是一名80后,老家在南阳市方城县。2008年大学毕业后,陈先生留在我市一家事业单位从事实验室管理工作。“小时候,听邻居说部队有探亲假,我一直以为探亲假只是那个年代部队特有的福利。现在我有时连周末都要加班,哪里想到单位还有探亲假这样的好事……”陈先生表示,身边的同龄人对探亲假的认识,只局限在小时候听家人说起过,参加工作以来,基本没听过单位有探亲假的福利。
职工不仅是单位的一员,不只为单位谋利服务,他们也是父母的子女,理应尽义务孝敬父母。记者了解到,1981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至今仍在沿用。该规定将探亲假明确分为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已婚职工探望父母3类。但是,该规定将享受探亲假的人群限定为“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这也意味着,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探亲假的执行范围不包括私企、外企等性质的单位。
2.
3.
担心失业不愿休探亲假
“每年的年休假都休得忐忑,哪里还敢去休什么探亲假!”市民李女士的一席话引起不少人的共鸣。今年36岁的李女士是我市一家纺织企业的一线职工,每天在车间工作8小时。
“每次休年休假时,单位同事都要协调好,排着队休。我们车间工作很忙,你休了,别人就得顶上,而且探亲假也不是人人都可以休,即使自己休了,工作还要同事来做,绩效和奖金也会受损。”李女士说,与她一样,单位里有不少人表示探亲假时间较长,可能会带来一些职场上的损失,很有可能直接就失业了。
“现在单位里‘一个萝卜一个坑’,探亲回家半个月,保不准回来岗位就没了。”与李女士一样,工作6年多的市民赵先生从没请过一次探亲假,每年只有春节放假才能回家与父母团聚。
采访期间,记者了解到,虽然可以休探亲假,但不少市民不敢奢望休。“别说20天了,就连5天的年休假都不敢休……保不准,休探亲假回来,自己的工作就被别人顶了。”市民小邓说。
4.
探亲假不等同于年休假
记者了解到,探亲假首先在概念上不等同于年休假。此外,自2008年9月18日起施行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周口市法律援助中心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上世纪80年代,国内没有健全的休假制度,交通不像现在这样便利,没有双休日、年休假,节假日也不多,考虑到职工工作忙,其父母或配偶又住在偏远的地方,无法经常团聚,只能通过探亲假来解决这个问题。
“如今,各项休假制度已比较健全,交通也发达了,儿女完全可以利用正常假期回家探望父母,探亲假的重要性便不那么突出了,要想重新利用探亲假,还需要对探亲假的规定细化,与时俱进地修改。”该工作人员说。
探亲假普遍执行不太可能
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保障职工休探亲假,可在周口师范学院长期从事法律教学工作的王立云老师看来,这只是从法律角度对此进行规范,探亲假普遍执行的可能性不大。
对此他解释称,目前,年休假至少可以休5天,职工可以回家探亲,另外还有一些职工将父母、配偶接来一起居住,再加上交通便利,回家探亲并没有原来那么难。
“探亲假完全看用人单位自身的执行力度,如果用人单位规章里有探亲假,职工也在可休探亲假的范围内,用人单位应该批准。”王立云说,针对特殊人群,例如长期驻外的工作人员,应该给予一定探亲假的考虑。对于职工不清楚是否有探亲假的问题,用人单位应该在规章制度中明示,有义务在职工入职时就予以告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