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张劲松 实习生 李孟洁
本报讯 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新《老年法》)正式实施。新《老年法》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为老年节;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据悉,市民政局老龄科将在普及宣传的基础上,深化新《老年法》的贯彻落实,强化全社会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增强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度,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