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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老农想为巨型鳄龟找个“家”》
□晚报记者 马治卫 实习生 李浩
本报讯 7月11日,本报《鹿邑老农想为巨型鳄龟找个“家”》一文刊发后,鹿邑县森林公安局积极行动,把鳄龟送到市野生动物保护站。业内人士提醒市民,鳄龟作为外来物种,会危害本地生态环境。同时,由于该龟极凶,市民要防止小孩与之接触。
鹿邑农民孙广玉在涡河捕鱼时,意外捕获一只重达15.7公斤的巨型鳄龟,他希望给鳄龟找个栖身处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鹿邑县森林公安局的重视。该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到孙广玉家实地了解情况后,把鳄龟送到市野生动物保护站。
鹿邑县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称,鳄龟是我国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从国外引进的一种既可观赏又能食用的龟种,生长极快。
该负责人表示,鳄龟作为外来物种,会危害本地生态环境,对当地的水产资源和生态链会造成较大的危害。同时,由于该龟极凶,市民捕到鳄龟后,千万不能将其随便放生,尤其要防止小孩与之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