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朱东一
实习生 李 新
本报讯 重特大交通事故中,货车占很大一部分。因此,货车的安全运行也成为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昨日上午,市公安局太昊路派出所交巡警大队的民警,组织辖区11家货运企业的法人、安全员及驾驶人到市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据了解,这11家货运企业,下属货运车辆最多的达2080辆,最少的也有400多辆。当日,几名驾驶车辆造成事故的驾驶人给在场人员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
李某,男,38岁,5月28日在文体路驾驶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李某激动地说:“我开车在文体路拐弯时,怎么也没想到会有一个骑电动车的撞到车上。没进看守所前,我开大货车一个月挣3000多元,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我家中父母都90多岁了,还有仨孩子,现在不知道他们靠什么生活……”李某几度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张某,男,22岁,酒后驾驶撞到行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羁押在看守所。张某说:“我很后悔……如果出去,我说什么也不酒后开车了……”
“这次警示教育让我明白了,作为货运企业法人,有义务对企业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如果驾驶人不以安全第一,一旦出事,后悔也晚了。”一位企业法人说。
“我市有一个很大的驾驶人群体,如果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有所松懈的话,那肯定会造成大的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企业法人、安全员也都将受到相应的惩罚。今天的警示教育,对他们来说意义重大。”市公安局太昊路派出所交巡警大队民警杨亮说。